第8条(入社材料) 1. 考核合格者,按公司规定提交如下材料。若未提供和提供伪造证明者、申告内容已变更但未修正时,可解除劳动合同。 2. 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总务部确认后应提供复印件) 3. 健康证明(公司指定医院), 4. 人事记录卡片(本公司规定格式), 5. 照片5张(彩照5张), 6. 誓约书1份(补充协议书), 7. 入社申请书、亲属关系记录, 8. 劳动合同书(本公司制订格式), 9. 身份保证人保证书(包括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它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