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条(公司内设施的使用限制)
1.职工未经包括总经理在内的负责人的事前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设施和设备。 2.除了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不能以私人理由留在公司内或使用公司设施。没有经过特勤和加班申请的员工没有得到允许下班之后不得留在公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