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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条(车辆司机的管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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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条(车辆司机的管理内容)

1.    每个人制作加油记录表,所有车辆加油后及时填写记录表并让管理人员进行签字。
2.    加油卡记录表的制作,原则上加油时要用公司发的加油卡,加油后在加油卡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并让管理人员进行签字。但出差在外地或者有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时,事前必须得到管理者裁决。
3.    车辆申修理申请书的制作,车辆出现故障时,在修理车辆之前修理费用报价、计划修理日程后制作车辆修理申请书得到管理者的裁决。
4.    车辆修理记录表的制作,修理故障或者破损的车辆后要把车辆修理内容和消费金额进行记录并得到管理者裁决。
5.    事故报告书,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制作事故报告书,添加相关证明,得到管理者裁决。
6.    车辆清洁及发动机检查记录表,所有车辆要保持完全清洁状态,要完成定期需更换的部品、放定量的润滑油、冷却水等以外需维持管理的部分进行实施与完成。
7.    车辆出车/入车记录表,每天都要把各自安排的出车时间、出车目的、运行目的地、同乘者、运行距离、入车时间等进行记录。
8.    司机要积极把车辆的破损情况和问题点反映给管理者进行登录和报告,因自身的原因发生车辆故障和破损会严重进行惩戒处理。
9.    各自把车辆保险期限到期前15天要与管理者申请车辆再保险。
10.             所有车辆在平日下班后或者休息期间,要让管理者把入库位置(停车位置)进行排程。要是没在规定的地点停车会受到严重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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