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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守则题目:公司员工驾驶车辆的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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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守则题目:公司员工驾驶车辆的管理规则

依据:机化阀门(沈阳)有限公司社规第23章 车辆管理规定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
实施对象:全体部门(总务部、财务部、营业部、贸易部、生产部、出荷部、Q/C部、Q/A部、R&D部、采购资材部)
守则内容:
1.公司车辆作为公司工作用车,严禁作为私事使用。
2.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辆,可进行用车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3.使用者必须经本部门部门长同意,严格填写《行车记录表》,认真填写使用时间、行车路线、行驶里程等各项内容,不得空项。
4.使用前应确认车辆状态、外观等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车辆主管报告,经车辆主管确认后进行登记。
5.车辆驾驶人员应保证车辆卫生,不得在车内吸烟、放置杂物。保证使用后与使用前一样。如在使用中发生损坏、故障等情况,及时报告车辆管理者,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6.如发生违章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由驾驶人承担50%费用,但每年不得超过2次,当月发生违章必须当月处理,过期公司不予报销。
7.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车辆管理者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8.车辆管理者每天检查车辆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确认。
9.如不能遵守车辆使用规定者,车辆管理者有权拒绝使用该车辆。
本人誓约遵守以上勤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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