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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守则题目:关于严守WOS的誓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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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守则题目:关于严守WOS的誓约书

根据机化阀门(沈阳)有限公司管理规定制定以下勤务守则。
实施日期:2009年12月2日
实施对象:公司各部门
制定目的:加强WOS管理
守则内容:
1. 公司所有部门中,只有营业部和贸易部才有销售的权利。因此公司所有发注书和安全库存发注书必须由该两个部门同时下达给各关联部门,并且定期应对发注书内容进行确认和督促。
2. (1)生产部必须是接到发注书的前提下,才能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不得擅自安排生产任务。并且应把相关内容及时录入到K3,以反映生产的作业进度。
    (2)向资材部申请领料时,必须是根据发注书的数量为准。若发注书数量较大时,应按短时间内生产数量分次申请,禁止大量申请材料后堆放在车间。并且必须在《物料申请表》上注明发注书编号。
    (3)若交货期短,无安全库存情况下,考虑到不良品,计划多生产时,必须事前向营业部或贸易部通报,在接受《安全库存发注书》前提下,才能安排追加生产,禁止自行追加生产。或按发注书数量进行生产,中间发生不良品时,把不良品返库,重新领料的方式进行。
3. 资材部接到生产部领料申请后,必须与发注书内容进行核对,严禁发出发注书以外的材料。并且必须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录入到K3,使公司各部门及时掌握库存现状,同时要严守安全库存制度。
4. 品质部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按照发注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
5. 出荷部在出库时,必须与发注书核对之后,在发注书数量范围内才能给与出库。严禁发注书以外的出库行为。
各部门在进行业务时,必须以发注书作为基准,并且要制作发注书与实际业务的统计表,确认发注书进行状况。若有违反行为,愿意接受公司相应的惩戒。
本人誓约遵守以上勤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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