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守则题目:加强车间现场管理及整理整顿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4日开始严格执行
实施对象:车间现场各部门管理职(生产部、出荷部、Q/C部、采购资材部、工务科)
守则内容:
1.管理职现场工作时间:8:00-10:00,13:00-14:00,16:00—17:00。
2.特别说明:每天以下时间段:上午8:00—8:30,下午16:30—17:00,
车间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在车间现场安排现场工作,并指导工人进行整理整顿;不得在办公室内停留,不得进卫生间、接待客户等事情,可在现场进行客户接待业务,无法在现场进行的业务,应在非现场时间以外进行,不得占有现场工作时间。
3.车间现场各部门长必须做好现场管理的组织和监督工作,车间全体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现场管理工作时间执行,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对违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100元/次;
本人誓约遵守以上勤务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