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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员工进出大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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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员工进出大门要求
1.未经批准,严禁在第1款规定时间提前或延后进出公司大门。
2.午休时间因私外出需在警卫室进行登记。
3.因事、病请假需在工作时间内进出公司者,需将部门长批准的请假单复印后,交警卫存档方可放行。
4.未经批准,严禁将任何公司物品带出公司大门。如发现异常情况,警卫有权对员工携带的物品进行询问和检查。
5.员工因公外出者,必须在警卫室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6.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在警卫室进行登记,由警卫审核身份后通知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到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手续,否则一律不得进入公司。
7.外来送货车辆必须在警卫室进行登记,由警卫确认身份后,通知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到警卫室办理进出手续,确认货物品种、数量等,同时提交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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