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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密码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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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  密码门的管理
1.各部门办公室均采用密码门,密码由总务部保安管理设置,每月进行更改。
2.除保安管理外其他人严禁探听、询问、偷窃密码门密码,保安管理应注意保密,不得将密码泄露、告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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